公诉机关中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适用程序速裁程序被告人信息被告人徐某金,男,1993年8月**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汉族,小学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平南县。因本案于2024年11月12日被羁押,同日被行政拘留二十日,同年12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5日被中山市公安局取保候审。起诉号中山二区检刑诉(2025)404号指控罪名危险驾驶罪量刑建议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可适用缓刑。辩解意见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本文书还有46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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