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湖北某某******与陈**、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鄂1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4-11
  •  
  • 【案例概要】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何**,女,1972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蕲春县。

    上诉人湖北某某******(以下简称某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陈**、何**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2024)鄂1126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某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一审认定本案超过诉讼时效,属于法律适用错误首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恪守履行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即交付房屋,但被上诉人至今未向上诉人支付全部购房款在房屋买卖关系中,支付购房款是获取房屋所有权的对价**房屋买受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拒绝支付购房款,使出售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显然违反了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民法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诉讼时效制度虽具有督促权利...(本文书还有3066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