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浦东**************与被告李**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37555.85元,其中:本金30347.98元,截止到2021年4月14日的利息1157.76元、逾期还款违约金3355.18元、分期付款手续费2694.93元(之后的利息自2021年4月15日起根据欠款总额按日利率0.0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之后的逾期还款违约金自2021年4月15日起按最低还款额37555.85元的5%按月计收至款付清之日止)。事...(本文书还有54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