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上海浦东**************与被告候**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信用卡欠款共计人民币102079.22元,其中:本金66712.81元,截止到2021年5月1日的利息20461.03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4465.06元、分期付款手续费440.32元(之后的利息自2021年5月2日起根据欠款总额按日利率0.05%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之后的逾期还款违约金自2021年5月2日起按最低还款额102079.22元的5%按月计收至款付清之日止)。事实与理由:被告向原告申领浦发银行信...(本文书还有5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