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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辽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1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男,1967年11月**日出生,满族,住沈阳市苏家屯区。

    上诉人鲜**与被上诉人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辽0111民初****号民事判决,鲜**不服该判,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案件现已审理终结。

    鲜**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赵**姐姐赵*艳素不相识,从来没有向其借过款。赵**主张赵*艳借给过上诉人15万元,应当提供借条、转款凭证等证明上诉人与赵*艳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关于原告向法院提供的借据。

    2016年8月,赵**联系上诉人称能...(本文书还有2465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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