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1与周**、周**、周**、周*5、周**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以审判员独任制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周**委托诉讼代理人申**、周**、周**、周*4、周**、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周**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对继承人代英品名下位于通州区京洲园**房屋判决归原告继承所有**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京房权*******;2.各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3.诉讼费由原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8年11月出资428万元出资购买了位于通州区京洲园**房屋一套,属于限价商品住房。当时是以原告母亲代英品名义购买**房本登记在代英品名下。代英品老伴周*庠于1985年去世,二人有六个子女分别是周*2、周*3、周**、周**、周**、周**。2021年代英品立下遗嘱,在其百年之后房子归原告夫妻所有,其他子女在遗嘱上签字同意。现因为财产分割发生争议,为了维护原告的...(本文书还有387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