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四川荣慧********(以下简称荣慧公司)与被告新疆丝路**********(以下简称丝路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荣慧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900,000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6年11月29日至2019年8月19日利息损失106,402元,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至11月23日期间的利息损失48,205元,2020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16日期间的利息损失计33890(三项合计188,497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6日起至付款付清为止的利息损失以本金9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价利率lpr(一年期lpr)计算;3.案件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及其他申请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4年原告承包了被告承建的会展中心、商业街s1-s4项目钢筋砼...(本文书还有312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