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上海市闵*******与彭**、胡**、吕**、周**、刘*、结业经理、刘*、李**、张**合伙协议纠纷、合同纠纷、合同诈骗罪、虚假广告罪、司法行政管理、商标行政管理、审计行政管理一案
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30年9月2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数缴纳。)
二、被告人胡**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9月2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数缴纳。)
三、被告人吕**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1月19日起至2021年12月1...(本文书还有105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