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吕**与被告吕**、孙**、唐河县外******(以下简称外国语学校)、唐河县禹***********(以下简称禹泰公司)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疗费26806.5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5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12100.19元、误工费28939.56元、交通费580元、残疾赔偿金69500.6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扶养费45464.42元、鉴定费1700元共计193341.42元;(2)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5月10日上午8时许,原告受雇于被告吕**在其承包的实验学校教学楼建设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因被告提供的梯子不符合安全要求,原告工作时该梯子突然倒下,原告不得不跳下梯子,致使原告右脚被摔伤。被告禹泰公司、被告孙**、被告吕**分别...(本文书还有127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