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诉被告吴**、中泰万盛**************(以下简称西发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诉讼过程中,依原告王**申请本院依法追加白银雄起**********(以下简称雄起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原告王**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吴**、被告西发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陈*、被告雄起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工资11500元;2.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8年,西发公司承包了白银市王*湾棚改北区(以下简称棚改北区)修建工程,后西发公司将棚改北区10#楼修建工程分包给吴**,吴**挂靠的被告雄起公司与西发公司签订了分包协议。协议签订后,吴**雇佣原告等人对10#楼的部分工程进行施工。该工程于2020年4月完工,西发公司仅向原...(本文书还有36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