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门源县东*************、马**等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青22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11
  •  
  • 【案例概要】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原告依据国家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原告在麻莲乡人民政府和门源县农牧水利和扶贫开发局的监督下,原、被告经过协商将202.8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到被告五人成立的东川牛羊育肥合作社内,并签订了项目分红协议。该协议分为两个周*,2013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0日为第一个周*,第一周*被告依照协议积极履行了协议内容。2017年欠交分红资金6.084万元、2018年欠交分红资金12.364万元、2019年欠交分红资金16.364万元、2020年欠交分红资金26.364万元、2021年欠交分红资金26.364万元。双方约定逾期按5%加收滞纳金。被告马**、马**、马**、马**在协议上以第二责任人签名。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瓜拉村村委会与被告东川牛羊育肥合作社签订的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针对东川牛羊育肥合作社因环保等原因导...(本文书还有281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