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与被告中国人民**************、逯**、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1月2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被告中国人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韦**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逯**、李**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赔偿交通事故损失合计26145元,以上责任由三被告连带承担(损失未超出被告一保险范围,故被告一就原告全部损失亦承担连带责任);2.请求判令被告逯**、李**向原告赔偿因行使权利而产生的损失1000元(误工费、交通费、打印费);3.本案诉讼费用(如有发生,则包含鉴定评估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本文书还有172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