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路**等健康权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健康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桂03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1-12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刘**因与被上诉人路**、原审被告桂林万禾**********(以下简称万禾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不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2021)桂0305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1年11月3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刘**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刘**不承担赔偿责任;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路**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遗漏重要当事人,程序违法。南瓜皮并非上诉人丢弃,一审法院未查清南瓜皮是何人丢弃即进行判决,严重侵害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第一,涉案南瓜皮并非上诉人丢弃,上诉人并非实际侵权人。第二,原审被告万禾公司系案发地的业主和管理方,应当对路**受伤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三,案发地并非上诉人经营管理的范围,而是万禾公司管理的车道路中央,因此责任主体为万禾公司而非上诉人。第四,路**...(本文书还有3667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