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樊**、宋*与被告王*、西安曲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5月27日立案后,依法进行审理。
原告樊**、宋*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立即支付房屋租赁费58333元、物业费1、2520.6元、腾房费用5300元,共计66153.6元。2.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王*、西安曲江*****经营者王**系亲戚关系,被告租赁原告位于西安市莲湖区xx路xx段xx园xx号xx街xx号店面商铺房屋用于餐饮经营,并办理了...(本文书还有47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