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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清香**********等与国家知识***其他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农业行政管理>>其他
  • 案例类型:行政判决书
  • 案号(2022)京行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2-08
  •  
  • 【案例概要】

    其他事实。

    在行政阶段,清香园公司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中坝”系列商标荣获的四川省著名商标证书、中华老字号证书、原产地标记注册证书;2.认定使用酱油商品上的“中坝”商标为驰名商标的商标异议裁定书;3.“中坝”商标产品在高速路等场地的广告宣传照片;

    4.“中坝”系列商标产品销售发票。

    在行政阶段,五粮液公司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五粮液公司及其品牌所获荣誉、驰名商标保护记录;2.清香园公司名下含“五粮”的商标信息;3.类似情形的在先案例;4.五粮液公司企业信用信息;

    5.其他证据材料。

    清香园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阶段,清香园公司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中坝”系列商标荣获的四川省著名商标证书、中华老字号证书、原产地标记...(本文书还有1761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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