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情况。
起诉书文号。
西检刑诉(2025)15号。
指控事实。
2024年11月20日23时42分许,被告人牛*饮酒后驾驶证驾驶白色“长城”牌轻型多用途货车,从西吉县某村文化大院出发,行驶至该村孟*芳家门口,并闯入孟*芳家中,孟*芳报警。派出所民警处警时发现牛*有酒驾嫌疑,遂移交西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该大队民警到达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牛*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为152mg/100ml,后民警将牛*带至西吉县该乡卫生院由医护人员对其抽取血样两份备检...(本文书还有48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