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上海市静*******与朱**寻衅滋事罪、司法行政管理、公安行政管理一案
【案例标签】
案由:刑事案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扰乱公共秩序罪>>寻衅滋事罪>>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司法行政管理>>行政案件>>行政主体>>公安行政管理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19)沪0106刑初*号审理程序:一审审结日期:2019-01 【案例概要】
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9年2月9日止)
如不服本...(本文书还有17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