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张*与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吉0194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9
  •  
  • 【案例概要】

    原告张*与被告某**(以下简称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解除原、被告之间的会籍合约;2.被告退还原告服务合同未履行的全部款项3126元;3.案件受理费、误工费、利息等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于2019年3月1日与某**建立会籍合约,合约约定:该公司承诺自签订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为原告提供游泳服务,但是被告自2021年11月27日起就以暖气管道维修等等理由,提出无法在优山美地南门**栋**号门市店面提供服务,直至2021年12月29日发出闭店通告。庭审中,原告放弃误工费及利息的诉请。

    某**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本文书还有109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