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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某建设发展有**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5)宁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宁夏某建设发展(集团)有**因与被申请人永宁县某***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宁01民终****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宁夏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申请再审称,原审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一、根据《关于闽宁镇土地款返还协议》载明内容看,宁夏某建设发展(集团)有**与永宁县某***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管辖的范围。二、永宁县人民政府、永宁县财政局、永宁县某***的系列文件、纪要均是围绕《关于闽宁镇土地款返还协议》中合同相对方进行内部管理审批的流程,其不能替代《关于闽宁镇土地款返还协议》的民事主体。三、从《关于闽宁镇土地款返还协议》载明内容看,永宁县某***的行为是政府向企业的购买与交易行为。四、《关于闽宁镇土地...(本文书还有74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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