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齐齐哈尔***********(以下简称翔宇建筑公司)诉被告龙江县星**********(以下简称星耀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3月7日立案,依法进行审理。
翔宇建筑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决星耀房地产公司支付19#、20#楼工程款1,427,721元,并自2022年6月17日起按照一年期lpr标准支付利息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请求判决星耀房地产公司在欠翔宇建筑公司工程款64,876,673.27元范围内对龙江县龙***小区3a#、3b#、4#、5#、10#、11#、s4#、s5#、s6#、19#、20#、s7#楼享有优先受偿权事实与理由:2020年1月5日,翔宇建筑公司与星耀房地产公司签订了《龙域首府一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约定星耀房地产公司将其开发的龙江县龙***小区二标段建设工程发包给翔宇建筑公司施工,包工包料,一期一批次开工日期为2020年9月5日,一期二...(本文书还有378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