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尹**、唐**因与被申请人陈**、巫**以及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岑**,一审被告唐**、邓**、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桂11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再审申请人尹**、唐**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事实不清。未查明《转让协议书》签订前陈**、巫**故意隐瞒“盛豪娱乐会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且因扰民被多次投诉,环保部门表示不再续颁《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多次要求搬迁的事实。陈**、巫**除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隐瞒上述事实在先外,还在租赁期间恶意锁上租赁场地大门,导致其无法正常使用。原判决认定其不按约定支付余款130000元违约在先,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二)原判决对其提出撤销合同退还已交租金的请求不...(本文书还有254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