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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物权纠纷>>物权保护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4)甘09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06
  •  
  • 【案例概要】

    本诉原告张**与本诉被告刘**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反诉原告刘**与反诉被告张**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3月2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反诉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毛**、被告刘**(反诉原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殷**到庭参加诉讼。2024年6月6日,原告张**撤回对刘**的起诉,本院依法作出(2024)甘0902民初****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张**撤回本诉的起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反诉原告刘**提出反诉请求:1.请求分割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资产,共计8228元;2.反诉被告向*诉原告返还公司相关工程资料及其他个人生活物品;3.本案诉讼费以及律师费由反诉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原、被告共同借用童佰和位于长河汉庭**号楼**单元**室用于办公,并共同出资购买办公用品用于双方公司办公使用。2023年8月31日,因双方发生业务纠纷,反诉被告张**带走双方共同出资的电脑主机箱,反诉原告刘**要求张**返还无果,反诉原告报警后,由警官联系张*...(本文书还有4060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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