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请人某市某区********(以下简称某村委会)因与被申请人某家庭联****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4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某村委会申请再审称,(一)2023年,某市委巡察组发现某村土地转让及收益分配存在问题,责成某镇党委调查核实,经某镇党委组成的专门核查组核查,发现损害集体利益及承包地面积不实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对错误进行纠正,因此本案产生了以下新证据:《关于某镇政府农业站长王*1、某村委会原副主任王*2等人相关问题的审查报告》《关于给予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王*3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关于给予王*2同志党内...(本文书还有1700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