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广州科美********(简称科美公司)因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一案,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简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行初****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月21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查明:
一、诉争商标。
1.注册人:科美公司。
2.注册号:17069523。
3.申请日期:2015年5月28日4.专用期限至2026年8月13日。
5.标志:“dermaveil”。
6.核定使用商品(第3类,类似群0301;0305-0306):增白霜;化妆品;洁肤乳液;香精油;美容面膜;去斑霜等。
二、其他事实。
2017年4月27日,布兰达珍法林顿对诉争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2月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商评字(2018)第****号《关...(本文书还有21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