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赤峰某生*******、某保险股**********民事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保险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内0403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1
  •  
  • 【案例概要】

    原告赤峰某生*******(以下简称某公司)与被告某保险股**********(以下简称某保险广西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0月20日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王**、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赔付原告保险理赔款27218.32元(医疗保险金21918.32元+住院津贴保险金53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事实及理由:崔玉忠系原告公司员工,2021年7月22日原告为包括崔玉忠在内的4人向被告公司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险期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每人医疗保险金限额为50000元,住院津贴限额为18000元,医疗保险金每次免赔100元,赔付比例90%,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事故免赔3天。2022年7月4日15时许,崔玉忠在原告生产车间垛饲料袋时,垛好的饲料袋堆突然倒塌将崔玉忠砸倒,崔玉忠受伤后被...(本文书还有2180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