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朱**、吉林省某*****产品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产品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吉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朱**因与被上诉人吉林省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案,不服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24)吉0193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5年1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朱**上诉请求:l.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朱**的原审诉讼请求。2.二审诉讼费由一审法院和某公司共同承担。事实和理由:一、一审法院存在严重程序违法,致使一审认定事实错误。本案性质为网络购物纠纷,原告通过“吉林电子法院”网上提交诉讼,并通过“云审app”网上开庭。庭审中某公司提交了一份故意修改的虚假的淘宝聊天记录证据,朱**于庭中辩解该证据为虚假的,一审法官表示需庭后双方各提交一份完整的证据,随即关闭“云审app”并进行闭庭。闭庭后朱**发现该“云审app”已无法正常登陆进行提交证据;朱**随即多次拨打16******303(一审法院通知我开庭的电话),但打不通;朱**通过在庭审中添加的书记员微信进行发送完整的证据,已发送,但未收到回复;朱**多次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431-12368,均打不通;朱**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本文书还有442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