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株式会社***、浙江朴素******等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侵害商标权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3)浙021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2
  •  
  • 【案例概要】

    原告株式会社***与被告浙江朴素******(以下简称朴素公司)、宁*市致*******(以下简称致知公司)、宁*奇才******(以下简称奇才公司)、宁*全度********(以下简称全度公司)、宁*吉登********(以下简称吉登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4月7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蔡雯晴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制审理。审理期间,根据原告的申请,本院对被告实施了财产保全措施。本案于2023年6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郑**、五被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谢**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株式会社***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变更后):1、被告朴素公司、致知公司立即停止在生产、销售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侵害原告“refa”、“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受侵害的商标分别为第*******号、第37202082号、第36415538号、第47113710号;2、被告奇才公司、全度公司、吉登公司立即停止针对原告实施的抢注行为,包括停止申请注册与原告“refa”、“黎*”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撤回、注销已申请商标;3、五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3300000元,具...(本文书还有21011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