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陕西咸阳**************与范航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5)陕0402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5-01
  •  
  • 【案例概要】

    原告陕西咸阳**************(以下简称秦*商行)诉被告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秦*商行委托代理人到庭,被告范**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秦*商行诉请: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000元、利息294.98元,以及逾期利息(从2021年1月21日以本金36000元为基数执行年利率14.31%计算至结清之日止,在计算中应减去归还的逾期利息3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及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支付的所有费用。事实和理由:2020年1月20日范**与原告签订《额度借款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6000元,借款期限自2020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期数12个月,合同约定利率为月利率7.95‰(年利率9.564%),逾期利率为年利率14.31%,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将贷款发放至被告账户×××09,20...(本文书还有894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