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罗**与被告三羊建设******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罗**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曾**、被告三羊建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陈**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罗**与三羊建设******从2020年6月至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本案诉讼费由三羊建设******承担。事实和理由:2020年6月,罗**经人介绍到三羊建设******位于仙桃市彭*镇的“锦盛辉煌”厂房建设项目建筑工地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2月11日,罗**在工作中被一条c型钢带倒,从7米高处跌落后受伤,随后被送往仙桃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3天。三羊建设******垫付相应医疗费,并停发了工资,罗**出院后至今无法劳动。罗**认为三羊建设******向其支付劳动报...(本文书还有78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