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济南固安*******、山东南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鲁0691民初*号
  • 审理程序:其他
  • 审结日期:2021-11
  •  
  • 【案例概要】

    原告济南固安*******诉被告山东南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济南固安*******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被告山东南洋******委托诉讼代理人盖**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济南固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给付拖欠原告货款334000元及违约金3170元;2.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庭审过程中,原告明确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自2021年2月26日起,以334000元为基数按照同业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违约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事实和理由:2020年9月15日及2020年11月25日,双方陆续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两份,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断路器等产品,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并开具发票,被告拖欠原告货款334000元至今未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被告山东南洋******辩称,双方存在产品购销合同属实,但原告供货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被告违约在先,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文书还有140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