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新疆准东***************(以下简称宇鑫公司)与被告中国人民********************(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23年01月10日、2月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新疆准东***************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被告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支付赔偿款570,000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保险费、保全费等全部支出。事实和理由:2021年4月份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约定每人伤亡责任限额为600,000元,原告单位施行两班倒班的方式上班,在2022年2月16日原告的员工马续真在做工作前准备的过程中突发心梗死亡;原告与该员工的家属就赔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原告给付赔偿款570,000...(本文书还有18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