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海南粤海******、陈**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2)琼90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10
  •  
  • 【案例概要】

    原告海南粤海******(以下简称粤海公司)与被告陈**、闫**、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诉讼过程中,原告粤海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闫**的撤诉申请,本院于2022年8月15日作出(2022)琼9005民初****号民事裁定,准许原告粤海公司撤回对被告闫**的起诉。本案于2022年8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粤海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欧阿意,被告陈**、陈**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粤海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陈**向原告支付货款481,720元及违约金154,915.03元(违约金以欠付货款481,720元为基数,按照每月2%计算,自2020年12月26日起,暂计至2022年6月9日,为170,207.73元,扣除被告陈**2021年12月29日的回款15,292.7元,剩余违约金暂计154,915.03元,但应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合计636,635.03元。二、判令被告陈**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700元。四、判令二被告共同承担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含案件受理费和保全措施申请费)及公告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事实和理由:2020年3月12日,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海公司)与陈**签订了《饲料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广东粤海公司向被告陈**出售饲料,基本折扣为1,600元/吨,被告陈**应于2020年12月25日前付清所有货款。...(本文书还有599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