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厦门鑫棋*******(以下简称鑫棋盛工贸公司)与被告杨**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鑫棋盛工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吴**,被告杨**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鑫棋盛工贸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杨**向原告鑫棋盛工贸公司缴纳认缴的出资300万元;2.本案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杨**负担。事实与理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8日作出(2021)闽02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厦门市冈易商贸有限公司对鑫棋盛工贸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经调查发现,鑫棋盛工贸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登记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被告杨**。被告杨**认缴出资153万元,持股比例51%,认缴期限至2026年5月19日;郑*明认缴出资147万元,持股比例49%,认缴期限至2026年5月19日。2018年1月8日,郑*明将其全部股权转让给被告杨**...(本文书还有1409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