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诉被告某某财产***************(以下简称联合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郭**,被告联合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张**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在承保范围内赔偿原告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34326.00元;2.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在××组道仑毛都19号自有房屋及院落一处,2023年6月29日因电源插排电器线路故障原因发生火灾,导致该房屋及屋内设施全部被烧毁[被烧毁物品清单:(房屋装修(地砖、墙板),复合彩钢板,吊棚,床(1个),窗帘(2件),衣服,门(卧室门2个及正门1个),窗户(两套),沙*,被褥(三套),厨具,儿童车一辆,电饭锅,大米(2袋),面粉(1袋),气讼费用、鉴定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在××组道仑毛都19号自有房屋死驴牌农机具(1辆),葵花油(1桶)]。因原告在被告处投保了“用气无忧家居保险”,所以...(本文书还有4162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