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查,大水菠罗*业公司没有为张**缴纳工伤保险。大水菠罗*业公司向被告中国人保林西支公司投保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期间自2018年11月28日零时起至2019年11月27日二十四时止。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的当庭陈述以及原告提交的仲裁裁决书一份、保险单复印件一份、保险单抄单复印件一份、被告张**申请调取的林劳人仲字(2020)第****号卷宗一份、被告中国人保。
林西支公司申请调取的林人社工伤认字【2019】076号卷宗一份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关于本案案由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七)项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七)劳动者因为工伤、职业病,请求用人单位依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发生的纠纷。”本案中,被告张**受伤后,因工伤保险待遇...(本文书还有121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