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追加大兴便民中心为本案第三人,认为涉案违法建筑系大兴便民中心所建设,且该建筑已经交给大兴便民中心管理,大兴便民中心与本案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本院经审查认为,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登记,...(本文书还有49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