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与被告秦*、深圳聚迪***********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到庭参加诉讼,二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中国平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承担12849元(14849元-2000元)的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自原告2021年8月26日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至支付全部赔偿款之日止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2.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本案相关事实。
一、事故发生概况:2021年8月5日,被告秦*驾驶粤b×××**号车辆在龙华区方向行驶至韵达快递路段时,车头与...(本文书还有104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