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宣威市龙***小区的物业管理方为原告曲靖某某物业宣威市分公司。2023年12月30日,被告某某物流公司员工送冰箱到宣威市龙***小区时,因操作不当***小区**栋p7号电梯部件受损。后原告向宣威市公安局丰华派出所报警处理,经现场查看,p7号电梯(客梯)门受损变形,电梯内有一台冰箱,民警告知原告与运送工人协商处理。2024年1月18日,丰华街道综合执法队、丰华街道市场监管所、某某社区、丰华派出所、电梯公司技术员及原被告双方均到p7号电梯受损现场,查看当时监控视频,上述四部门作出情况说明并签名盖章,说明:龙***小区p7电梯(受损),属于外力所致(即物流送货工人强行将冰箱推入电梯,致电梯门无法自动关闭,强制关门挤压所致),物流送货方承担全部责任;电梯未修复前,物业管理方负责所有安全方面的事宜,维修结束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作安全等方面捡测,检测合格后方...(本文书还有116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