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阎*,男,1977年5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翟**,女,1993年9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翟**,男,2003年11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铁西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魏*,女,1984年2月**日出生,满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翟**,男,2001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和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闫*(曾用名翟*5),女,1995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铁西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翟*4。
再审申请人张*与被申请人阎*、翟**、翟**、魏*、翟**、闫*、翟*4被继承...(本文书还有64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