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邓**因与被上诉人邓**、原审被告唐**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2022)湘1022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4月1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不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邓**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邓**,被上诉人邓**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胡**到庭接受询问调查。原审被告唐**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接受询问调查。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邓**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邓**对邓**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邓**负担事实和理由:1.一审法院程序违法一审开庭时间是2022年2月24日,但一审判决书落款时间是2022年2月23日,本案存在未审先判的做法明显违背了民事审判程序,是赤裸的偏袒和严重的失职2.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遗漏对重要事实的查明(1)本案已经严重超过了诉...(本文书还有3634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