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黄*******指控原审被告人舒**、任**、王*、吴**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20年9月18日作出(2019)沪0101刑初****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舒**、任**、王*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李*3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舒**及其辩护人许*、吴*,上诉人任**及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辩护人冯**,上诉人王*及其辩护人柴**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据储信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信公司”)工商登记资料、任职登记表、人事任命公告和薪金证明、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1刑初****号刑事判决书,证人周*1、申**、闫**、步**、田*、宋某1、杜**、孟**、李*1、李2、陈*1、廖**、陈*2、徐...(本文书还有3528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