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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童*、李*犯诈骗罪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刑事案件>>侵犯财产罪>>诈骗罪
  • 案例类型:刑事判决书
  • 案号tdc0lspan3alignright(2023)沪0104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3-11
  •  
  • 【案例概要】

    上海市徐*******以沪徐检刑诉(2023)8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童*、李*犯诈骗罪。本案于2023年11月6日立案,依法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上海市徐*******指控:

    2023年3月起,被告人童*、李*与他人结伙,向被害人李*、顾*、彭*、陈*、刘*等人出租车辆,并在交车前故意制造或者交车时隐瞒车损。在被害人归还车辆时,童*、李*等人以上述车损为由,寻找各种借口或者出示伪造的维修单,非法占有被害人李*、顾*、彭*等人的租车押金。

    2023年6月2日,被告人童*、李*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二人均先拒不供述犯罪事实,后对上述基本事实予以供认。童*、李*家属协助向被害人李*、顾*、陈*等人退还押金人民币7万余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期间,童*、李*均已预缴罚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本文书还有756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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