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杨**等与首都医科**********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行政案件>>行政主体>>教育行政管理>>民事案件>>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京0105民初*号
  • 审理程序:一审
  • 审结日期:2022-07
  •  
  • 【案例概要】

    经审查,被告的重新鉴定申请均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之规定,故对被告的重新鉴定申请,本院不予准许。

    本案中,原告提交医疗费票据,个人支付部分金额共计人民币8686.32元+港币48300元(王xx在香港环球医药xx有限公司购买药物“lysodren”)。被告认为2020年2月14日黑龙江省门诊票据没有病历无法印证与本案的关联性,2020年3月**日黑龙江省住院票据没有原件,2020年3月18日住院费用报销结算单不是发票,香港环球医药xx有限公司的发票不是正规医疗机构,也未提交相关翻译件,无法证明与本案的关联性。经查,2022年6月24日法庭辩论终结之日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是0.8535,港币48300元可兑换人民币41224.05元,医疗费共计49910.37元。四原告主张的医疗费共计48572.46元,并未超过上述金额,本院不持异议。

    原告提交住宿费发票...(本文书还有360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