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杨*、张**与田*、张**与郑州某公*与河南某公**执行异议之诉审查和审判监督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特殊诉讼程序案件案由>>执行程序中的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
  • 案例类型:民事裁定书
  • 案号(2024)豫民申*号
  • 审理程序:再审程序
  • 审结日期:2025-03
  •  
  • 【案例概要】

    再审申请人杨*、张**因与被申请人田*、张**、一审被告郑州某公*、一审第三人河南某公**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05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杨*、张**申请再审称,一、一审、二审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1.一审、二审法院并未认真审理本案的纠纷及争议焦点,二审庭审剥夺申请人的辩论权。2.本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执行的情形。在案证据可以证明河南某公**作出的执行证书程序和实体均符合法律规定。3.一审法院根据周*笔录所作的推理明显是缺乏事实依据的,仅能作为证明,在没有其他证据予以加强的前提下,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4.一审法院将刘*及郑州某公*收到的款项推定为杨*、张**收到是认定事实错误,田*、张**自始至终都是自认其将款项支付给刘*,而非杨*、张**,对于杨*、张**未收到的款项,仍应向杨*、张**承担责任。田*、张**并未就杨*...(本文书还有2298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