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松*******指控原审被告人燕**犯妨害公务罪一案,于2018年1月16日作出(2017)沪0117刑初****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燕**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8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张新娜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原审被告:)燕**
及辩护人张*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判经审理查明:2017年8月24日14时20分许,被告人燕**在上海市松江区xx路**弄xx号**室家中烤香肠,窗口有烟冒出,邻居担心产生火情遂报警。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派出所民警金某根据派出所指令前往排查消防隐患,随后与该所辅警即被害人牛某、冯*一起至被告人燕**家中检查。被告人燕**拒绝接受检查并推搡民警金某,又用拳击打辅警牛某。后民警金某等人将...(本文书还有1116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