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刘**、柯**与郑*首次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执行案件>>执行实施类案件
  • 案例类型:裁定书
  • 案号(2022)闽0104执*号之一
  • 审理程序:执行程序
  • 审结日期:2022-10
  •  
  • 【案例概要】

    申请执行人刘**,柯**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闽0104民初****号判决书,于2022年3月7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执行被执行人郑*偿还借款37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被执行人依法应承担本案执行费5537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以司法专邮形式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仍未实际履行。

    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福建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本案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车辆及其他交通运输工具、有价证券、不动产信息及工商登记信息等。本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郑*所有的车牌为闽a3****的车辆(查封期限:2022年4月7日...(本文书还有619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