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人新疆生产************与被执行人阿德尔别******罚金一案,本院依法审理,该案作出的(2021)兵0901刑初****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新疆生产************于2021年10月20日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阿德尔别******给付罚金1500元
在执行过程中,1、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向被执行人阿德尔别******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廉政监督卡,被执行人未实际履行。2、本院于2021年10月21日、10月29日、11月29日提起网络系统查询,经反馈阿德尔别******名下无银行存款信息,被执行人阿德尔别******...(本文书还有603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