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西安永鹏******、七冶建设********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例标签】
  • 案由:民事案件>>合同、准合同纠纷>>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
  • 案例类型:民事判决书
  • 案号(2021)陕01民终*号
  • 审理程序:二审
  • 审结日期:2021-04
  •  
  • 【案例概要】

    上诉人(原审被告)七冶建设*************,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

    负责人王**,该公司经理。

    共同委托代理人曾**,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共同委托代理人高*,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西安永鹏******,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陕西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权*,陕西凯特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诉人七冶建设********(以下简称七冶集团)、七冶建设*************(以下简称七冶集团陕西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西安永鹏******(以下简称永鹏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0)陕0104民初****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3月19日,永鹏公司为甲方(供方),七冶集团白水华夏购物广场工程项目部为乙方(需方),签订《钢材供需合同》,约定乙方因上述工程需要,向甲方采购钢材...(本文书还有3143字未显示)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依法屏蔽的信息除外),请登录

    免责声明: 本网站登载的信息均来自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等依法公开的信息,仅对相关网站依法公示的信息向用户如实展示,并不主动编辑或修改被所公示网站上的信息的内容或其表现形式。受限于现有技术水平、各信息来源网站更新不同步等原因,不对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 请您在依据汇法网服务相关信息作出判断或决策前,自行进一步核实此类信息的完整或准确性,并自行承担使用后果。若案例中涉及到您的相关信息,需要加以屏蔽,请 点击此处 我们尽快为您处理。

    该案例委托律师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推荐律师更多>>

    信用风险咨询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