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方**,男,1966年10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孔**,男,1979年12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再审申请人尚**因与被申请人方**、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3民终****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尚**申请再审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二)(六)项之规定,请求依法撤销一、二审判决,重审本案。事实与理由:1.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本案关键事实即为孔**向方**借款20万元尚**应否承担还款责任。一审判决无法确凿证明孔**向方**借款事实成立。根据方**陈述,其是将存折交付给孔**,让孔**要多少取多少。根据法庭调取证据显示,该存折并无取款记录,而是方**账户内余额转存...(本文书还有811字未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