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仇**与被告北京北小*********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返还租金25500元,并赔偿损失610366.93元(包括装修损失费用509705元,彩钢顶外沿和大门改装费46275元,电线杆及电线费用54386.93元),并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支付利息(以上述费用总额635866.93元为基数,按照lpr利率为标准,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按照合同约定,原告还有8年半的经营和使用权,被告给原告造成间接损失400000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3.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事实与理由:2018年1月1日,原、被告就租赁北小营宏大二三产业基地内的房屋和土地达成了《租赁合同》,租赁物范围占地0.62亩(约407㎡平米),建筑面积181㎡(房屋十二间)。租金每年3000元,租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共十...(本文书还有2240字未显示)